董宣传

【原文】董宣字少平,陈留圉人也。初为司徒侯霸所辟,举高第,累迁北海相。到官,以大姓公孙丹为五官掾。

【注释】陈留:旧郡名,在今河南开封东南。 圉(yǔ语)人:古官名,掌养马刍牧之事。 北海:郡名,汉置,在今山东昌乐县东南,东汉改为国,移治剧县。 五官:古时五种官职的合称。 掾:古属官。

【译文】董宣字少平,陈留人,起初他在大司徒侯霸开辟的马场堂管养马之事,后来在举官选士中屡次升迁,当上了北海相,到任后,他以那里公孙大姓中一个名叫丹的人来任五官的属官。

【原文】丹新造居宅,而卜工以为当有死者,丹乃令其子杀道行人,置尸舍内,以塞其咎。

【注释】卜工:从事占卜的巫师。 咎(jiù救):灾祸。

【译文】当年,公孙丹要建造新住宅,可是占卜的巫师却说有灾祸要降临,公孙丹听了就命他的儿子到道路上去杀人,并把被杀者的尸体埋在房基下,以为这样便能阻塞灾祸的降临。

【原文】官知,即收丹父子杀之。丹宗族亲党三十余人,操兵诣府,称冤叫号。

【注释】操兵:手持武器。 诣(yì意):前往,至。

【译文】董宣得知公孙丹父子枉杀无辜,立即命人把公孙丹父子抓来杀掉了。公孙丹的亲朋党羽得知以后,立即纠合了三十多人,他们手持武器,哭号着来到官府,为公孙丹唤冤叫曲。

【原文】宣以丹前附王莽,虑交通海贼,乃悉收系剧狱,使门下书佐水丘岑尽杀之。

【注释】王莽:汉孝元皇后之侄。西汉末,以外戚掌握政权,成帝时封新都侯,元始五年毒死平帝,自称假皇帝。初始元年称帝,改国号为新。 剧:指剧县,在今山东昌乐西,东汉时为北海国治所。 书佐:官名,职主起草和缮写文书。 水丘:复姓。

【译文】董宣以公孙丹曾依附王莽篡位,和沿海盗贼有勾结等罪名,将前来为公孙丹鸣冤的人全抓起来关在剧县的狱中,并派手下名叫水丘岑的书佐把这伙人全都杀了。

【原文】青州以其多滥,奏宣考岑,宣坐征诣廷尉。在狱,晨夜讽诵,无忧色。

【注释】青州:古“九州”之一,汉武帝所置十三刺史部之一。东汉治所在临蓄。 征:同“惩”。 廷尉:官名,掌刑狱,为九卿之

【译文】青州刺史奏知皇帝,说董宣、水丘岑等滥杀无辜,董宣等人因此受到廷尉的惩处。董宣在狱中,从早到晚,有空就背诵诗书,没有一点忧愁之色。

【原文】及当出刑,官属具馔送之,宣乃厉色日:董宣生平未曾食人之食,况死乎!升车而去。

【注释】馔(zhuàn撰):安排食物。

【译文】等到临刑之时,董宣的属僚准备了食物向董宣送行,董宣见了厉声说道:“我董宣平生从未曾吃过他人的食物,何况因死而可改变吗?”于是登上囚车而去。

【原文】时同刑九人,次应及宣,光武驰使驺骑特原宣刑,且令还狱。遣使者诘宣多杀无辜,宣具以状对,言水丘岑受臣旨意,罪不由之,愿杀臣活岑。

【注释】光武:即汉光武帝刘秀。 驺骑:古时帝王导从的骑士。

【译文】这次同刑有九人,在董宣即将受刑之时,光武帝派亲信骑士前来传令,把董宣收回狱中,并派使者来查问董宣多杀无辜之事,董宣都如实对答,并说水丘岑是听了自己的旨意,要杀就杀我董宣,让水丘岑活下来。

【原文】使者以闻,有诏左转宣怀令,令青州勿案岑罪。岑官至司隶校尉。

【注释】诏:特指皇帝颁发的命令文告。 左转:犹左迁。 怀令:怀县县令。 司隶校尉:官名。

【译文】使者将董宣的申诉奏报光武帝,光武帝下诏书,将董宣左迁至怀县当县令,并命青州府不要责罚水丘岑。后来水丘岑也升任为司隶校尉。

【原文】后江夏有剧贼夏喜等寇乱郡境,以宣为江夏太守。到界,移书曰:朝廷以太守能禽姦贼,故辱斯任。今勒兵界首,檄到,幸思自安之宜。

【注释】江夏:郡名:后汉置,在今湖北黄冈县西北。

【译文】后来江夏一带有夏喜等恶贼扰乱郡境,光武派董宣去江夏郡当太守。董宣到任之后立即张贴文书,上写道:“承蒙皇上看得起我董宣,派我来江夏当太守。今文书发布之后,望剧贼们从此改过自新,老实做人。”

【原文】喜等闻,惧,即时降散。外戚阴氏为郡都尉,宣轻慢之,坐免。

【注释】外戚:外家的亲属,特指帝王的母族和妻族。 郡都尉:辅佐郡守并掌全郡军事的武官。 坐:特指办罪的因由,如连坐,反坐。

【译文】剧贼夏喜等看到文告之后,惧怕董宣的威名,降的降、散的散。江夏境内很快就平静了。在江夏掌管军事的都尉阴氏是靠裙带关系当的官,董宣很看不起这种人,因他擒贼不力而被董宣办罪免职了。

【原文】后特征为洛阳令。时湖阳公主苍头白日杀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

【注释】征:召,征聘。 湖阳公主:东汉光武帝姊。 苍头:汉家仆隶谓苍头,以苍巾为饰,异于民也。 匿:隐藏,躲避。

【译文】后来董宣被聘为洛阳令,在任时,湖阳公主的家仆仗势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杀人,这恶奴杀人后躲藏在湖阳公主府中,因此官府的差役一直没法抓住他。

【原文】及主出行,而以奴骖乘,宣于夏门亭候之,乃驻车叩马,以刀画地,大言数主之失,叱奴下车,因格杀之。

【注释】骖乘:古代乘车在车右陪乘的人。 叩车:扣住缰绳。

【译文】一日,湖阳公主出行,那个杀人的奴仆在车右陪乘。董宣得知消息,带领人马在夏门亭等候。等到湖阳公主的车驾一到,董宣上前扣住马缰,用刀画地数说湖阳公主纵奴横行的不是,并叱奴下车,把他杀了。

【原文】主即还官诉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杀之。

【注释】箠( chuí垂):鞭子、杖、棍。

【译文】湖阳公主回官把董宣在夏门亭拦驾击杀家奴之事向光武帝哭诉了一番,光武听了大怒,他立即把董宣召进宫来准备把董宣打死。

【原文】宣叩头日:愿乞一言而死。帝日:欲何言?宣日: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良人,将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须箠,请得自杀。即以头击楹,流血被面。

【注释】楹(yíng盈):厅堂前部的柱子。

【译文】董宣来到宫中对光武帝说道:“请允许我讲一句话再死!”光武帝说:“你要讲什么?”董宣道: “皇上圣德,国家得以中兴,可是纵奴杀害无辜百姓,那样下去又怎么治理天下呢?我不需你用杖棍,请允我自己去死。”说罢以头向柱子撞去,登时血流满面。

【原文】帝令小黄门持之,使宣叩头谢主,宣不从,强使顿之,宣两手据地,终不肯俯。

【注释】小黄门:小宦官。 顿:顿首,叩头。 据:凭依,这里指以手撑住。 俯:低头。

【译文】董宣的话和刚烈的行为使光武帝在盛怒中清醒了许多,他命小宦官扶住董宣,叫董宣向湖阳公主叩头认错,也就算了。谁知董宣不答应,光武帝命小宦官强按董宣的头,董宣却双手撑地,终不肯低头。

【原文】主曰:文叔为白农时,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门。今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日:天子不与白衣同。因勑强项令出。

【注释】文叔:汉光武帝刘秀的字。 白衣:古时平民着白衣,因以称无功名的人。 臧(cáng藏):通藏。 匿:躲避。 勑:诏命。

【译文】湖阳公主见董宣抗旨,就讽刺地对光武帝说道:“文叔当年只是个平民,因为反对王莽而东躲西藏,就这样当时的官吏也不敢来为难家中。如今你当了皇帝,却连制服一个县令的威风都没有吗?”光武帝笑道:“当皇帝是和当平民不同的。”因下诏称董宣为“强项令。”

【原文】赐钱三十万,宣悉以班诸吏。由是搏击豪强,莫不震栗。京师号为卧虎。歌之日:鼓不鸣董少平。

【注释】震栗(lì立):震惊和恐惧。 枹(fú浮):同“桴”,鼓槌。 枹鼓不鸣:指堂鼓无人槌击,比喻没有犯案,天下太平。

【译文】光武帝还赏钱三十万,董宣把这些钱全分给了府中的差役。从此以后,董宣与那些有钱有势的人进行不懈的斗争,使豪强们大为震惊和恐惧。人们称董宣是京城的“卧虎”。并有歌颂京城因有了董宣而使犯案绝迹太平乐业的歌谣留传。

【原文】在县五年。年七十四,卒于官。诏遣使者临亲,唯见布被覆尸,妻子对哭,有大麦数斛、敝车一乘。

【注释】斛(hú胡):量器名,亦容量单位,古代以十斗为一斛。 敝车一乘:谢承书日:“有白马一匹,兰舆一乘也。”

【译文】董宣任洛阳令五年,于七十四岁那年死于任所。光武帝特下诏派使官前往吊讣,只见董宣的尸体覆盖着粗衣棉被,董宣的妻儿相对哀哭。环顾家中,只有大麦几斛,和一乘破旧兰车。

【原文】帝伤之,日:董宣廉絜,死乃知之!以宣尝为二千石,赐艾绶,葬以大夫礼。拜子并为郎中,后官至齐相。

【注释】艾绶:苍白色的绶带,有尊老之意。 郎中:官名。

【译文】光武帝听了使者的诉说后,道: “董宣的廉洁,可叹在他死了之后才知道!”于是赐谷二千石,并赐于表示尊敬的苍白绶带,按大夫的礼仪安葬董宣。后来又将董宣的儿子拜为郎中,以后又升为齐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