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将莫邪
【原文】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
【注释】干将、莫邪:干将春秋时代有名的铸剑师。莫邪是干将的妻子。一说干将莫邪是一人的名字
【译文】干将是铸剑师,他和妻子莫邪奉命给楚王铸剑,做了三年才把剑造成,楚王十分恼怒,准备杀死他。
【原文】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 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
【译文】剑有雌雄两柄。那时干将的妻子怀孕将要临产,他对她说:“我为王造剑三年才完成,此去交剑时,楚王必定要把我杀死。假如你生了男孩子,等他长大后,告诉他出门看见南山,有松树生在石头上,那背后有一把剑藏着。叫他为我报仇。”
【原文】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注释】即:就。 将,携带。 相:鉴定,察看。
【译文】然后干将只把雌剑拿去交差,楚王大怒,叫识剑的人来鉴定一下剑的质量。鉴定的人回禀说这剑应该有两柄,现在雌的送来了,雄剑没有交来。楚王听了更加冒火,就把干将杀了。
【原文】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七,剑在其背。
【注释】比后:等到以后。 壮:长大了。
【译文】莫邪果然生了个男孩儿,取名叫赤,后来长大了,他问母亲:“我爹在什么地方?”赤母就把前事都告诉了他,并把干将临去时的嘱咐也对赤说了。
【原文】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注释】低:疑应作“砥”柱下基石。 其背:松柱的背面。
【译文】赤出门向南望,不见有什么山,只看到堂前有一根松木柱子在石头柱脚上,就用斧子砍破了柱子的背面,果然得一柄利剑。他日夜想去杀楚王,为父报仇。
【原文】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
【注释】眉间广尺:两眉之间宽达一尺,形容额头宽。 购之千金:悬千金重赏捉拿他。 亡去:逃走。
【译文】楚王在宫中夜得一梦,见一个额头很宽的孩子要杀他,说是为父报仇。楚王醒后就命令悬赏千金捉拿梦中所见的孩子,赤只得逃走了。
【原文】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也?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
【注释】行歌:边走边唱。 客:此处指侠客。
【译文】赤逃入山中,边走边唱着悲歌,有一位侠客遇到了他,问道: “你小小年纪,为什么哭得这样悲痛啊?”赤告诉侠客说:“我是干将、莫邪的儿子,楚王杀死了我的父亲,我要为父报仇。
【原文】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
【注释】闻:听说。 购子头:买你的头颅。 将:此犹言“拿”。 为子报之:替你报仇。
【译文】那侠客说:“听说楚王出千金买你的头,如果你把你的头和剑交给我,我可以为你去报仇。”
【原文】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注释】幸甚:好极了。 立僵:死后身躯僵硬,直立不倒。
【译文】赤说: “好极了!”立即用剑割下自己的头,两手捧了头和剑献给侠客,立着死去了。侠客祝告道:“我不会辜负你的!”这样尸体才倒下。
【原文】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嗔目大怒。
【注释】踔(zhuō卓):跳。 嗔(shēn抻)目:睁大眼睛瞪人。
【译文】侠客去见楚王,楚王很高兴。侠客说:“这是一个勇士的头,应该放在汤镬中煮烂它。”楚王立即答应。谁知煮了三天三夜还不烂,反而跳出汤面,露出睁眼怒目的样子。
【原文】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堕汤中。
【注释】自往临视:亲自到镬旁观看。 临:从高向下看。 拟:比准,对准。
【译文】侠客说:“这孩子的头煮不烂,希望大王亲自来看一看,那就能煮烂了。”楚王就离座到汤镬边来看。侠客用宝剑把楚王的头砍落到汤镬里去了。侠客也把自己的头砍落到汤里去。
【原文】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注释】北宜春县:在今河南省汝南县西南。
【译文】三个头在汤中一下子就煮烂了,竟分不清哪个头是谁。宫中人只好把头肉汤分了分埋葬起来,一同称作三王墓。此墓就在汝南郡北宜春县地界。